关于成立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和医疗救护应急分队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5-03-14浏览次数:103

各学院、各系(部):

根据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市军分区有关05年高校大学生国民教育精神,经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成立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和医疗救护应急分队。

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具体要求如下:

1、从五大学院各选10名身高1.75米的男性学生,组成50人的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

2、要求应急分队的成员思想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无不良嗜好,无谈恋爱现象。

3、要求应急分队的成员各配迷彩服一套。

4、此应急分队由武装部直接统一指挥调度。

医疗救护应急分队具体要求如下:

1、此应急分队成员由护理系身高1.60-1.65米的女性学生50名组成。

2、要求应急分队的成员思想政治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谈恋爱现象。

3、要求应急分队的成员各配护士服一套。

4、此应急分队隶属于武装部,由护理系组建,武装部指导。

未尽事宜及解释由武装部负责。

鄂州大学武装部

200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