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5-11-14浏览次数:89

各处室、学院、系(部)及校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鄂州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05年10月修订)》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登记成果类别及说明

1.1984年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2.1984年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版的本人任主编的各种专著、编著、教材等。

3.1984年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科研项目立项批复、项目结题书、项目获奖证书等。

说明:

1〉在2003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两个学年度中已统计在册的科研成果,不再重复登记、核算奖励时一并计入。

2〉登记时提供复印件(A4幅面)。

a〉论文:封底、封面、目录、正文;

b〉著作:封底、封面、目录、扉页;

c〉科研项目立项批复、结题书、项目获奖证书:复印批复文件及项目名录、结题书全文、证书封面及内页。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上交的说明

为了配合完成学校布置科研成果展厅的任务,要求将科研成果原件交上来,上交原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1. 登记起止时间:

2005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2. 联 系 人:吴建新 周 群

联系电话:3857161

科 研 处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