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使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进一步充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与职数
1、团委书记1名;
2、机械系教学工作副主任1名;
3、管理系教学工作副主任1名;
4、外语系学生工作副主任1名。
三、竞争上岗的对象及条件
学校在职干部身份的教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竞争系副主任植物的,还需具有高等学校系列的中级以上职称;
3、竞争校团委书记职务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竞争系副主任职务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方法步骤
这次竞争上岗,具体步骤是:宣传发动、自荐或单位推荐报名、资格审查、民意测评、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党委决定。
(一)宣传发动:充分认识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动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
(二)组织报名:全校各单位符合竞争上岗任职条件的人员都可到所在党支部报名,填写《竞争上岗申报表》,每人原则上可填报3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各党支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在《竞争上岗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盖上公章,《竞争上岗申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最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集中向校党委汇报。
(四)民意测评:由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上岗岗位所在单位的教职工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意测评,团委书记人选在全校中层干部中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选择前5名参加主题演讲。如果报考某一职位的认输少于3人时,取消该职位竞争上岗。
(五)主题演讲:每人限时10分钟,演讲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方略三部分。平分均采取百分制,由教职工代表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平定。教职工代表分数按40%比例计入总分评委分数按60%比例计入总分,根据总成绩选择前3名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由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情况提交校党委作为能否任职的重要依据。
(七)党委决定: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候选人的一贯表现、工作能力和岗位需要等多方面的情况后,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五、日程安排
10月17日至20日 宣传发动 组织报名
10月21日至22日 资格审查
10月23日至28日 民意测评 主题演讲
10月30日至31日 组织考察
11月1日至3日 公示 党委决定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有轩,副组长洪贞银、饶浩洲,成员尹传武、廖广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传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鄂州大学委员会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