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7-06-15浏览次数:87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重大项目 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高校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是学校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优先支持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重点学科作支撑的项目。

重点项目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

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200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高职院校教师原则上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2、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试行网上申报和评审。请各项目申请人先向学校科技处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登录“湖北高校科技网”( ),进入“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按相关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要求,申报相关项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纸质申请书和电子档申请书各一份,以备网上申报使用,并将纸质申请书上交科技处;申请人可在学校科技处网站上查看《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7日17:00。请各项目申请人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对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申报。

4、按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填写和上传申请材料。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本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电子扫描上传。

5、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6、项目申请书下载地址:

v2007.2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指导性项目B类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3863679

科技处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