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4-01浏览次数:639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州政办发〔2007〕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08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明确责任,加强防护;要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预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三、为保证清明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请所有校领导和各单位中层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含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一式二份于4月2日前报校办和保卫处备案。

四、各院系(部)、后勤集团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宿舍管理、水电值班、餐饮供应等各项工作,确保假期校园正常生活秩序。后勤集团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食堂伙食价格,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五、学工处要做好全校学生政工干部的值班安排,检查各院系(部)清明节期间查房制度的落实情况。保卫处要安排好学校各门卫点24小时保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值班,保持校园110电话畅通,保障校园安全。

鄂州大学校办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