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8-05-23浏览次数:87

中共鄂州大学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党支部:

5月18日,中央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校各支部要及时将中央组织部通知及本通知精神宣传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基层党员,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认真做好“特殊党费”上交工作。

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上交校党委办公室,交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上交校党委办公室,交市委组织部转交省委组织部。请校党委办公室将所有上交“特殊党费”的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金额等基本情况做好统计。

3.请各支部近日要组织开展一次以“抗震救灾众志成城”为主题的组织生活,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紧急行动起来,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

4. 各支部要将活动情况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及时上报校党委。

中共鄂州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