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申报2009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培养、发展各高校的科研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4、项目负责人是在职在岗的教师,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注意事项
1、2008年9月10日将申请书两份上报科技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项。
3、按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填写。(在省教育厅科技处网下载)
三、申报工作要求
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3863679
鄂州大学科技处
20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