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8-10-13浏览次数:90

校属各单位: 根据鄂社科联[2008]36号、鄂社科联文[2008]3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于今年9月27日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社会科学工作者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2、系列丛书以单本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参评。 3、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 4、凡已取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二、奖项和奖励 1、奖项。本届评奖设180项左右奖项。其中,一等奖15项(著作类10项,论文类5项),二等奖40项(著作类20项,论文类20项),三等奖125项(著作类50项,论文类75项)。 2、奖金。奖金额分别为:著作类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论文类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三、申报要求和途径 1、申报要求: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2件;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申报表格和详细情况可登陆湖北社会科学网 下载、查询。 2、申报时间:2008年9月27日至2008年10月31日 3、申报费用: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对申报成果收取一定的申报费和评审费。(此费用由评奖部门收取) 4、申报途径: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备好的材料上报于校科技处。 联系电话:3863679 科技处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