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我校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经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申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批准,我校2008年度第秋季普通话测试于12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报名、培训、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12月4日—12月14日;
地点: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医学院老教学楼一楼);
联系人:王爱春 联系电话:13871825188 0711—3877878
二、有关事项
1、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并交1张一寸或两寸考生彩色登记照片,学生报名费60元/人(含测试费、培训费、办证费),教师报名费80元/人;
2、培训测试采用省测试中心指定的《普通话培训教材》;
3、12月14日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
4、12月13—14日举行普通话考前培训,培训地点设在1号教学楼(教室另定)。
鄂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鄂州职业大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