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管理,严肃用人纪律,规范用人程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各单位在职正式教职员工及外聘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请校内各单位在12月12日前自查,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含在职教职工、兼职聘请的各类人员)进行摸底。
2、2008年12月19日前,各单位派专人将(1)本单位各类人员名单(含在职正式教工、外聘人员)(2)在岗教工填写的《鄂州职业大学教职工信息采集表》(3)《鄂州职业大学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
3、所有外聘人员,凡在10月底前未报告人事处(兼职教师,还需报教务处)备案的,学校将不予认可。严格按照2008年11月签订的“鄂州职业大学关于严明人事工作纪律,严禁擅自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责任状”执行。
4、以后每年6月30日前,各单位上报以上表格;每学年结束后,如有更新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告备案。
5、联系人:瞿信柏 李 瑾
电 话:3863796 邮 箱:ezdxrsc2008@126.com
6、为配合学校修订岗位职责,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报送部门职责及其内设岗位职责的纸质和电子版本材料。
附表一:鄂州职业大学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表二:鄂州职业大学教职工信息采集表
鄂州职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