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单位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9-03-17浏览次数:95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适应新的资产管理方式的需要,真正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鄂州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我校要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有一定业务能力而且相对稳定的资产管理队伍。因此,请校内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资产管理的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要求熟悉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并将其名单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3月23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办公地点:西教学区后勤办公楼303室

联系人:王才琴

联系电话:3976(内线),外线3853976 。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