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 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校内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充实值班力量,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各院系(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安置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假期学生的去向,及时保持联系,以防意外。
请校内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和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于4月29日前报校办和保卫处存档。
校办值班电话:3862548
传真电话:3855288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