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09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在校学生6月26日(星期五)放假,8月29日(星期六)至8月31日(星期一)报到缴费注册,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新生9月3日(星期四)至9月5日报到;9月7日(星期一)至9月27日(星期日)军训;10月 9日(星期五)正式上课。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暑假期间,学校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院系进行教师培训、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工作,全校教职工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后可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下学期8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二、假期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本单位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明确职责,加强保护。要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预案,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各院系(部)要以系为单位将教室、学生宿舍钥匙集中管理,安排适当地方集中存放学生行李,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同时,请各单位尽快将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和机房等维修计划上报资产管理处。
3、各院系(部)要认真编制学生住宿名册(以班级为单位,分男、女生),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学工处、资产管理处和后勤集团,以便后勤集团制定下学期学生住宿方案。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学生暑期住宿。
4、各院系(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计财处做好欠费学生学费清缴工作,配合学工处、校团委认真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就近、就地原则),配合教务处做好本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由学工处牵头,招办、保卫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制定新生接待方案和军训方案。
5、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开展,请所有校领导和各单位中层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正职领导暑期离校外出,除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外,要将离校、返校时间及去向(联系电话、地址)告知校长办公室。
6、保卫处要实行暑假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和校园巡逻制度,保持校园110电话畅通,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假期24小时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含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以及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一式两份于7月2日(星期四)前送校长办公室及保卫处备案。
7、学校将责成校办等部门对各单位值班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