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9-09-23浏览次数:321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9月27日上周三的课,10月10日上周四的课。

二、国庆节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表见附件。

三、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和保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做好升挂国旗工作。

四、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无故脱岗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及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请写明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校办邮箱xiaoban1225@163.com)。

五、节假日期间,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学校楼宇、学生公寓的管理,要重点保障好师生员工的吃、住、行。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的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各院系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学生过一个愉快的国庆佳节。

六、节日期间,中层以上干部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到岗。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