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召开校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9-10-13浏览次数:326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了科学合理安排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校务工作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鄂州职业大学会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定期召开校务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务工作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逢校历单周周三下午举行。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可由校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校领导、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以及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安排部署学校近期工作;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计划、总结和研究提交解决的问题;检查学校上次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3、会议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于会前一日内以“会议安排”形式通过书面和网络方式下达或公布。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门(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于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通知校长办公室。

5、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