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召开例行校长办公会议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09-10-13浏览次数:333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了提高校长办公会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抓好学校示范性高职及质量工程建设,根据《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鄂州职业大学会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定期召开例行校长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例行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逢校历双周周三下午举行。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提交会议的议题,提交部门(单位)要在会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意见。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提交部门(单位)事先要与涉及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协商,提出明确意见,形成简要的文字材料。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表》,于校历单周周四下午下班前交校长办公室,经审核整理,报送校长审定后,列入会议议程。对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应自行负责落实,不提交会议讨论,但应将处理情况和结果适时向校长报告。会议不研究分管领导意向不明确、准备不充分和临时动议的议题。

3、会议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于会前一日内以“会议安排”形式通过书面和网络方式下达或公布。

4、严格会议纪律,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部门(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指定其他负责人代替,于会前向校长请假,并通知校长办公室。

5、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