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来源:原创 时间:2010-3-19 8:46:00 浏览次数:
(鄂州新闻网消息)3月18日,市应急救援支队成立,今后应急救援突发事件时,部门界限将被打破,调度将更便捷,救援速度将更快。
市委副书记、市长陶宏为市应急救援支队授旗,并同省应急救援总队政委马先宏一起为鄂州市应急救援支队揭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立勇为各区应急救援大队、各应急救援专业代表队授旗。
市领导严培平、胡运星、姜昭定,鄂州大学党委书记彭有轩,鄂州军分区参谋长王必建,市政府秘书长陈少杰出席成立大会。
副市长胡运星宣读了《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据介绍,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区(开发区)应急救援大队组成。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区(开发区)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公安消防大队组成。市应急救援支队接受市政府及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服从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管理的调度。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前提下,市应急救援支队、区(开发区)应急救援大队强化同矿山、医疗、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作战、训练联运机制,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要情通报制度。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即承担消防工作及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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