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1-02-24浏览次数:418

校内各单位:

2011年是我校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我校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第一年,为开好局、起好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各院系(部)、处室(中心)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质高效地完成2011年度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学校决定对校内各单位实行目标考核。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三个方面。共性工作目标由学校根据校总体目标要求予以下达至各单位,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由各院系(部)、处室(中心)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国家骨干高职的要求,分别予以申报,现就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较快发展。申报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原则,各项目标要在上年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有新突破。每项工作目标的制定必须科学具体、硬化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完成情况必须具有可供考核的依据。

二、申报内容

校内各单位申报内容主要是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其他共性工作目标三项,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

1、特色工作目标:各单位申报的内容为2-3项。

特色工作目标是对我校国家骨干高职建设和学校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需要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才能完成的工作,确定这项工作内容的标准是:

(1)本单位发挥自主创新精神,具有职能特色的重要的工作之一;

(2)职能范围内和当前促进学校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或进展情况应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3)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和较好效果;

(4)目标必须有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量化考核标准,较往年应有突破、有创新。

2、自身业务工作目标:各单位申报的内容不少于5项。

(1)本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

(2)每项工作目标必须有具体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并高于上年完成标准;

3、共性工作目标(由学校予以下达):不少于5项。

(1)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2)涉及一票否决的共性目标;

(3)党建、文明创建工作目标;

(4)其他需要列入的工作目标。

三、报送要求

1、各工作目标的设定要具体明确,不得抽象,便于学校考核、评判。

2、特色工作目标由各单位申报,或分管领导指定。

3、各单位上报的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由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上报。

4、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设定后,要将其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4日下午5:00之前报送至校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ezdxrsc2008@126.com

希望各院系(部)、处室(中心)接到通知后,部门负责人要召集有关人员认真加以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易于操作且能体现自身特色和职能业务的工作目标。学校对各部门报送的特色工作目标、自身业务工作目标进行集中审核确定,对不合要求的单位要求其重新申报。

附件:人事处2011年度工作目标(仅供参看)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