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于2011年12月31日(农历2011年十二月初七)起可以离校,2012年2月7日、8日(农历2012年正月十六、十七)返校报到注册,2月9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2年元月11日(农历2011年十二月十八)至2月3日(农历2012年正月十二),2月4日(正月十三)正式上班。后勤服务人员放假和上班时间由后勤服务集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放假前将召开教代会,时间定为:2012年元月9日、10日(农历2011年十二月十六、十七)。
教师须按照教务处要求完成阅卷、成绩登录、培训学习、课程建设和上报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工作后方可离校;职工须按照学校规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后方可离校。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要加以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安全后予以封闭;对大型精密仪器、物资库房和危险物品等,要加强值班力量和巡查力度;对重要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搞好保密工作。
各院系要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妥善安置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精心安排专人统一存放并负责保管学生的贵重物品;辅导员(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和动态,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假期。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学校楼宇、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学生宿舍值班制度;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工处、团委和各院系要做好留守学生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允许出现空岗和“手机值班”现象,并保证值班人员和值班岗位通信畅通;要进一步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充实值班力量,如遇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须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办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要坚决遵守请假制度,并保持手机、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春节前后,各单位要做好离退休教师和职工以及留守学生的慰问工作,使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和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于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前上报校办和保卫处备案。
寒假值班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校办值班电话:3862548 传真电话:3855288
保卫处值班电话:386411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