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3月31日、4月1日分别上星期一、星期二的课。
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院系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经常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执行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和值班岗位通信畅通,不允许出现空岗和“手机值班”现象;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充实值班力量,如遇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须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手机、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于4月1日上午11:30前分别送交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逾期未交的,将进行通报。
办公室值班电话:3862548 传真电话:3855288
保卫处值班电话:386411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