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新生军训用品采购招标邀请函
(第二次)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依据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对我校新生用军训用品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EZD201209号;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8:00至7月25日下午5:00时;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二楼半层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朱喜娣,联系电话:0711—3853976,;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6日时08:30时;
5、开标时间2012年7月26日上午9:30时;
6、开标地点: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7、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营资质证件(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谈判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
9、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亦不得转让。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市政府采购的批复,现对本校2012年新生军训用品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一、投标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相关证件复印件)。
2.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银行信誉,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配送和运输能力。
4.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仓储面积、现有存量、种类等)。
5.必须具有完备的配送系统和运输工具。还须出具与业务往来的经销商签订的合同。
6.开标前必须向招标方提供相关资质(代理商需有符合资质的厂家授权)、采购清单的样品(中标者需送质检部门检验并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与甲方签供货合同)。
7.投标报价以完税人民币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力资、仓储等)并提供税务发票。
8.本次采购为事业单位采购,投标单位在价格上应充分考虑给予招标方最大优惠,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9.供应合同由中标单位与学校采购办公室签订。
二、本次采购的种类、数量、金额计算、付款办法及质量要求
1. 本次采购的种类为常规品种(品种、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2.数量约为4500套(以实际需求量为准),多退少补。
3.付款办法:全部采用转账支付。2012年9月10日前支付50%,10月20日前支付全部余额。
4. 军训用品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军训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商或供应商必须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校学生床上用品供货单位名单的》通知中的生产商(系否决条款)。
(2)供方必须按需方所选定的品种、规格、目录清单供应、配送及时。
(3)运输途中,注意防火、防潮等(损失自负);
三、投标须知:
1.本军训用品采购作为一个标,选定供应商。中标单位不得转标或委托其他单位代理;否则,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果本次中标双方合作良好、价格合理、售后服务优良,招标方可在次年优先考虑中标方或续订下一轮的供应合同。
2.报价单按整套军训用品明细目单价*4500套(详见采购清单)呈报、密封后注明“鄂州职业大学军训用品采购招标报价”字样,并加盖公章。
3.投标书等相关资料须装订成册一式十一份(正本一份)并密封盖章。
4.投标书必须在招标文件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概不受理。
5.开标前允许投标方就本单位的概况作3分钟的简述。
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的办法进行,按照“资质资信、经营规模与业绩、售后服务”等四大方面以百分制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得分最高前两名即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样品送鄂州市纤检局检验并及时将检验合格报告送达招标方(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弄虚作假、投标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三年内有不良记录,招标方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拒签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情况按第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处理,本次招标作废)。招标单位才与第一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7.中标单位待招标单位实地考察认可并有鄂州市纤检局检验合格报告,凭中标通知书与学校资产管理处签订供货合同。
8.投标单位送交投标书时应向招标方缴纳¥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交此款者不能参与评标)。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如数退还。
四、投标书内容及顺序
1.投标单位简介(图文均可)。
2.资质证件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
②生产经营许可证件;
③税务登记证;
④法人代码证。
3.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面积、仓储面积、年经营总量(应提供近期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的复印件)。
4. 军训用品经营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五、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标准;由学校组织验收。具体验收以军训用品采购配送清单为准。对不合格的产品予以拒收。否则不予支付货款。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