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近期我省高校学生因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有关情况的紧急通报,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出如下通告:
一、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 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师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
三、 保卫处拟对校园内学生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并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坚决整治校园内违规驾驶行为,严格控制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排查交通事故隐患。
四、 凡因防范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校园内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各单位务必根据通告精神,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鄂州职业大学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