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126

各院系、各处室、各直属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星期五的课。

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院系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精心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经常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执行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和值班岗位通信畅通,不允许出现空岗和“手机值班”现象;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充实值班力量,如遇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须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并保持手机、电话24小时联络通畅。

各单位值班安排表(兼职治安联络员名单)务必于4月3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分别送交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逾期未交的,将进行通报。

办公室值班电话:3862548 传真电话:3855288

保卫处值班电话:3864110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