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学生公寓家具招标邀请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2浏览次数:127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依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办鄂州财采计[2015]841号的批复,对学校学生公寓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省内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职业大学学生公寓家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本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3、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在鄂州及周边(黄石、黄冈、武汉)设有分公司或在鄂州有相应的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7月1日下午5:00 (北京时间)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二楼半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711—3855251;13971988653、18696256287。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八、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亦不得转让。

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8:00-8:30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十二、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验证退回)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时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在标书中提供。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 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7月2日上午8:3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纳,未交此款者不能参加评标)。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如数退还。

鄂州职业大学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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