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彦梓)近日获悉,我校因在今年抗击洪水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表现突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鄂州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红旗集体”称号,这也是此次表彰中的最高荣誉,全市仅10家单位获此殊荣。
今年入梅以来,我市遭受5次强降雨袭击,全市内湖均超保证水位,梁子湖达到历史最高水位,短时期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汛情超过1998年。面对严峻汛情,我校自发组织了200多名放假在家的教职工党员,支援梁子湖区东沟镇大陇村梧桐湖、梁子镇磨刀矶村和广家洲大堤等多地的抗洪救灾工作。市委书记李兵到我校防汛点巡查时,对我校入汛以来的防汛抢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