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16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要求,圆满完成在校大学生兵员征集任务,根据《兵役法》、《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鄂州职业大学2017年夏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植涛洪贞银

副组长:周    孟宪浩  童长江卫杨春  胡海平  

杨殿生  张家文  尹传武

成  员:高兴国  马凌军  陈中林  江绍安陈永红  

 陈建刚      刘宏文  方明亮

宋锦河  汪艳霞袁开明  余启泉  刘学文  

肖德厚  潘宏友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由陈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联系电话:0711-3862720

2.各学院成立征兵工作小组

学院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设一名征兵工作联络员,310日前报征兵办公室。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1、征集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2017年年满1823周岁(199411日至199912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国防部200391日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总后、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步骤与内容

(一)各学院工作步骤与内容

1、男生网上兵役登记

31日—331日,各学院应积极宣传动员所有适龄男性大学生(18-23周岁),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信息,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学生也须将登记信息转至今年(方法:已注册账号登陆后直接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进行信息的更新和补充)。要求:100%注册登记。

2.男生预征报名

31日—430日,各学院应动员组织有意向参军入伍的男性大学生,在兵役登记完成后直接确认应征报名,填写应征报名信息,并打印《应征报名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注: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时:“学校所在地”、“参军信息—选择应征地”栏目选择“鄂州职业大学”),要求:在校生:5%,应届毕业生:15%

3.男生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

525日起,应征入伍男性大学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学工处(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应征报名情况,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4.女性大学生应征报名

610日起,各学院通知参军意向的适龄女性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听省征兵办通知,统一参加体检、政审。

5.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

61日—30日,各学院组织辅导员老师协助武装部开展报名应征大学生参加正式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体检、政审合格后,与武装部签订定兵协议)。

(二)武装部工作步骤与内容

530日前,按要求完成预征大学生资格审查,通知已报名学生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审;

615日前,武装部组织初审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大学生,按通知要求,参加鄂城区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由武装部协调开展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兵。

8月份,组织二次报名应征学生参加体检、政审。

9月份,帮助批准入伍学生办理入伍手续、落实优待政策、发放新兵服装、进行交接输送,完成送兵工作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任务目标

1、加强组织协调

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及时协调解决预征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折不扣完成征兵任务。

任务目标:兵役登记:100%;报名预征:在校生5%,应届毕业生:15%(具体分配见附件1)。  

2、加大宣传力度

各学院应通过军事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大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力度,使应征大学生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端正入伍动机,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理想与信念,切实提高应征大学生参军报国的积极性;

要充分利用本学院网页、班级微信平台、各班QQ群、手机短信平台等,深入宣传兵役法律法规和征兵政策规定,营造依法服兵役、参军光荣的校园氛围。

任务目标:每个学院必须有专栏、海报、2条以上宣传横幅、20张宣传标语。

3、确保兵员质量

落实政审责任制,把工作重心放在审查应征大学生的现实表现上,把好新兵政治质量关;严格体检工作责任制,认真搞好病史调查,把好身体质量关。

任务目标:预征人数的30%进站体检,80%的学生体检合格,参加政审(具体分配见附件1)。

4、严肃工作纪律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征兵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征兵纪律,保证征兵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顺利进行。

五、有关优待政策和报名流程(具体见附件23

六、咨询受理

报名应征的学生可到辅导员老师处咨询,亦可到市征兵办、学校武装部咨询。

市征兵办咨询电话为:0711-5915510 5915516

校武装部咨询电话为:0711-3862720

地址:鄂州职业大学图书馆五楼W512室。

联系人:熊文双老师。

附件12017年征兵各学院任务分配表

附件2: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附件32017网上报名流程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学院

男生人数

兵役登记人数(100%

预征人数

进站体检人数(30%)

合格政审   人数(80%)

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

在校生(5%)

毕业生(15%)

合计

建工学院

1030

860

1890

51

129

180

54

43

机械工程学院

1200

730

1930

60

110

170

51

41

医学院

480

160

640

24

24

48

14

11

商学院

838

225

1063

41

33

74

22

17

教育管理学院

50

18

68

3

3

6

2

1

计算机学院

460

160

620

23

24

47

14

11

电子电气学院

310

160

470

15

24

39

11

9

服装与艺术学院

100

20

120

5

3

8

2

1

合计

4468

2333

6801

222

350

572

170

134

 


附件2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优先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财教〔2013236号,财教〔2014180号)

二、选用培养

1.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联〔20103号、参务〔2010 734号)

2.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 10号)

3.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在校生;依据:政干〔2007 389号)

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4.保送入学:

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适用:毕业生;依据:政联〔201110号)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

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20138号、参动〔201369号)

2.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3.高职(专科)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毕业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4.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中政委〔2014 31号)

6.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参动〔201369号)

7.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8.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9.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适用: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依据:教学厅〔20153)

11.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在校生;依据:教学厅〔20153号)

 

 

 

大学生两年义务兵可享受的经济待遇

 

义务兵类型

津贴

基本家庭优待金

进疆进藏增发

大学生服役增发

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学费补偿

合计

大学专科

19920

25384

12692

9000

9000

18000

93996

大学专科进疆进藏

72000

25384

50768

12692

9000

9000

18000

196844

注:以上数据以鄂州市2015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附件3

2017年网上报名流程

 

①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②点击“兵役登记”,在打开页面内先后点击“进行兵役登记”、“注册”,进行账号注册。认真填写手机号、校验码、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设置“密码”和“密保问题”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注册。

③填写“手机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④点击“开始兵役登记”,仔细填写“文化程度”、“学校名称”、“入学日期”和“毕业日期”,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无误”。在打开页面内点击“我已阅读兵役登记须知”,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和“参军信息”,带“*”号的项目必须填写,不带“*”号的可不填写;核实无误后,点击“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学生可直接将登记信息转至今年(方法:已注册账号登陆后直接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进行信息的更新和补充)  

⑤至此,你已完成了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你还可以上传自己的照片,或对部分信息进行修改,随时查看应征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