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校园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文章来源:鄂州职业大学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1202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职业大学校园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7]XM3588,采购人为 鄂州职业大学 ,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职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职业大学校园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采购预算:7.00//人(约125216.00元)  

服务内容:校园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3本项目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报价

3.4、投标人须在鄂州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鄂州地区经办场所的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112日至201711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下同)(0711-3868859)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上级公司基本帐户复印件;

5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6)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报价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提供鄂州地区经办场所的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 年或2016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 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肆佰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1114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或上级公司基本帐户汇入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帐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或上级公司基本帐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长城支行

帐户:1811021109200033089

行号:102531000218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1114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112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及鄂州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ezu.net.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职业大学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67

联系人:程处长     联系电话:0711-3866373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7

联系人:彭杰      联系电话:0711-3868859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