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满足各院系,处室的办公需求,鄂州职业大学现对该项目进行协议供货商遴选,包一、包二分别取综合得分较高的前三名为此次遴选的协议供应商,协议供货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包一:办公用品
包二:办公设备耗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是鄂州市2017年度协议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下同)(0711-3868859)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鄂州市2017年度协议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零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长城支行
帐户:1811021109200033089
行号:102531000218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11月14日下午14:00-15:00时提交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11月3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职业大学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67号
联系人:程处长 联系电话:0711-3866373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
联系人:彭杰 联系电话:0711-3868859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