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鄂大办字〔2018〕28号《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关于评选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资助中心的文件要求,组织各学院严格遴选,现经学校初审,产生了刘佳等460名同学作为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见附件1)。周胜等3580名同学作为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见附件2)
公示期间为:11月15日—11月22日,请全体师生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0711—3877259;校资助中心:18696256836;学工处:18696256072.邮箱530079045@qq.com
-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