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职业大学2011年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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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1-11-03 12:05:35 点击:4356

鄂大保卫〔2011〕5号

关于印发《鄂州职业大学2011年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鄂州职业大学2011年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2011年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鄂州职业大学2011年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

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安委会和市维稳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在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全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现成立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对全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海平

副组长:王子荣 马凌军 宋其湖 熊剑平

成 员: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在保卫处办公。

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

三、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责任部门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对本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

(二)消防安全(保卫处总协调)

1、值班、消防安全教育,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和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相应台帐,做到责任到人。(各单位具体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单位具体负责,保卫处协助)

3、检查消防设备具体要求:对设施设备不齐全的必须及时补充,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必须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必须坚决取缔,对校区电网设施进行改造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具体负责,保卫处协助)

(三)设施设备安全(资产管理处总协调)

1、加强校园各餐厅(学生食堂)、厕所和燃气、水电暖、锅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后勤服务集团具体负责)

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存放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3、加强生物标本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医学院具体负责)

4、加强图书馆藏书室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图书馆具体负责)

5、加强人民币和票据票证存放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计划财务处和各单位具体负责)

6、加强各类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禁止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承揽私人业务。(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

7、加强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体育系具体负责)

8、加强校园超市、小卖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后勤服务集团具体负责)

9、加强校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管理规定,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车、违章驾车、病车出校。(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

10、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具体负责)

(四)房屋安全(资产管理处总协调)

1、用房安全。做好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餐厅、活动场所等用房及校园周边围墙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具体负责)

2、出租(公)房管理。清查和整顿校园公有房屋的出租情况,禁止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禁止从事酒吧、网吧、歌厅、电子游戏和易燃易爆等经营活动。出租方必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常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具体负责)

(五)食品安全(资产管理处总协调)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餐厅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食品储存关、食品清洁关、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和食品操作间准入关,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饮食安全。做好饮用水的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

(六)学生宿舍管理(后勤服务集团总协调)

严格执行学生公寓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对携物出(入)楼者进行检查和登记,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有害、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公寓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快、电吹风等电器,不得任意乱接电线、网线和安装插座。严禁非正式电工动用电闸。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室照明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向值班室报修,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保证用电安全。不得在宿舍、走廊和公寓楼外堆放、焚烧废纸和其它物品。学生公寓楼内或底层不得设立商业场所(摊点)。严格执行学生公寓的外来人员登记和会客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管理和治安消防检查。各院系要主动配合公寓管理工作,执行教育部的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学工处、保卫处、各院系协同负责)

(七)学生工作安全(学工处总协调)

1、贫困生就学问题。(各院系具体负责)

2、学生心理健康安全问题。(各院系具体负责)

3、毕业、就业安全问题。(各院系具体负责)

4、学生社团活动安全问题。(各院系具体负责,校团委具体督查)

5、外籍教师安全问题。(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

(八)网络安全(网络中心总协调)

加强对全校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因特网的管理和监控。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密措施。各院系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载不熟悉、不健康、不明来路的软件,不接受可疑的邮件,不浏览有色情、暴力内容的网站,不在网上参与恶意或非法炒作活动。(各单位具体负责)

(九)外来人口安全管理(保卫处总协调)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对各类暂住人员由各用工单位重新进行登记、造册,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报保卫处备案。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暂住人员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具体负责)

(十)社会办学安全管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总协调)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各类培训、辅导、讲座等活动的管理。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需报批备案,文理科的各类讲座报科技处审批备案,约题讲座报党委办公室审批备案。有关学生的就业指导、课外科技、社团交流等活动,分别报学工处、团委审批备案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一在指定场地举行。各单位与校外单位共同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大型活动如需使用学校场地,须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到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行,并做好安全、后勤等相关工作。校外单位来校租赁场地,须报校长办公室审批,保卫处备案。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教学设施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具体负责)

(十一)门卫安全管理(保卫处负责)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携物出校门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无证游商进入校园。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要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门卫的管理、检查。

(十二)校园周边交通、治安、餐饮安全问题(保卫处负责)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治安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餐饮隐患问题,一方面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校园周边单位协调,做到共同治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协同对外协调,资产管理处协同负责)

(十三)应急处置措施(校长办公室总负责)

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是否完善。(各单位具体负责)

四、专项行动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学校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从2011年11月2日开始,到2011年11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11月2日至6日):成立领导机构,安排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第二阶段(11月7日至20日):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就自查情况写出详细书面报告(重点开展治安、安全隐患大检查)

第三阶段(11月21日至25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并进行抽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第四阶段(11月26日至30日):进一步巩固检查成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总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单位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检查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分清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突出整改,强化监管。各单位要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主题词:公安 治安 安全 检查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