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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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2-04-24 15:58:26 点击:4370

鄂大保字〔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劳动节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大检查

放假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包括出租、出借场所),着重检查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财务室、配置电脑的办公室、实验室及安装投影仪的教室、化学危险品库房等要害部位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等。一旦发现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问题,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包括本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外来人员及出租、出借场地的人员)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摸清准确动向,落实请销假制度,交待好离校前的注意事项,特别是强调锁好门、关好窗、切断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电源,妥善存放贵重财物;

2、对重点学生加强监控,回家的要与家长保持联系,不回家的要派专人给予关心和照顾;

3、加强假期在校生管理,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晚归、不归、擅自留客住宿,以及在校园内举行室外舞会、篝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等;

4、提醒学生注意乘车安全、饮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安全等,告诫师生员工外出谨防被骗、被盗、被抢;

5、禁止学生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彻夜上网等活动;

6、严禁组织春游,师生外出必须向院系报告。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分析,如有不稳定因素和内部矛盾激化苗头,应积极疏导、及时报告,切实做好预防措施。

三、加强节假日值班

各单位务必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积极反馈。行政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值班人员、门卫保卫值班人员都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到位,经常巡视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视检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处理好相关事宜。如遇重大事情及突发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并采取应急措施。

四、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后勤集团:对自己管辖的场所,要加强巡逻和管理;对主教学楼,要尽量封闭或者根据学生使用人数的多少开启相应的教室,并加强巡查,防止发生流氓骚扰事件;对学生宿舍区,要加强管理,严格查证,严防外来闲散人员进入,严控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员滞留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坚决杜绝违法犯罪事件;对学生食堂,要预防食品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对假期留校的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好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强化校内巡逻,并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密布控。

学工处:要坚持狠抓学生政工干部查房制度。

资产处:要加强校内资产(含各类物资仓库)的巡查力度。

图书馆:要加强防火工作,确保图书资料安全。

网络中心:要密切注意网络安全。

凡出现失职现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及时进行情况反馈

各单位在假期如发现有关安全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须及时妥善处置,较大的问题应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3864110)。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安 安全 稳定△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