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鄂州市2015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何建华发布时间:2015-09-02浏览次数:139


鄂州文明办发[2015]10号

关于开展鄂州市2015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文明办,各街道办事处,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去年在我市召开的全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开展鄂州市2015年“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发动全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作具有鲜明鄂州地域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进一步增强我市公益广告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一改两化”、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道德力量、营造文化氛围。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作品,重点发动各区、开发区、街办、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广告公司、媒体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

三、征集主题

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体现到作品创意表现之中,重点做好八个方面选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群众心中闪亮。

2.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5.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6.文明旅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运用公益广告潜移默化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行路驾车、网上交流以及公共场合中做到友好礼让、和谐相处。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创作要求

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善于从百姓身边事情中选取题材,情理交融地表达思想观念,使受众爱听爱看。

2.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鄂州文化特色,以丰富的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符合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

3.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4.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立足原创,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抄袭、模仿。

五、征集方式

1. 作品形式。“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大类(标准要求见附件1)。

2. 作品提交。所有应征者须填写《“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表格连同作品一并于9月18日前通过网上提交,电子邮箱:wmb3830572@163.com,联系电话:3830572。

六、奖项设立

本次活动按照四个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影视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奖励;

2.网络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奖励;

3.平面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600元、300元奖励;

4.广播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600元、300元奖励。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踊跃参加。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创作具有湖北特色、鄂州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精品。 各区、开发区、街办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鄂州日报社平面类作品不少于2件,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作品不少于2件。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全市各级文明单位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加,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制作,亦可单位之间联合进行制作,原则上要求每个单位报送1件,类别不限。

 2.突出内涵,注重质量。设计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突出思想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对推荐作品要做到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市文明办有权对评选入围的作品进行修改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择优推荐参与全国和全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评选。

3.遵守法规,杜绝侵权。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侵权。凡涉及抄袭、模仿等问题,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

附: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作品报送标准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鄂州市文明办

2015年8月10日

附件1: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作品报送标准

1.影视类:作品须制作成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每件作品留出10秒间隔,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2.网络类:作品须制作成适合网络播放的GIF、SWF等格式动画作品,单幅作品时长最长30秒,可设计系列作品,与创意文案(“作品名.doc”格式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

3.平面类: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jpg”,作品规格为A3(297×420mm),色彩模式RGB,分辨率300dpi。

4.广播类: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名.mp3”,附完整对白或文案(“作品名.doc”格式电子稿)。

附件2: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作品题目


团队/个人名称


作品类别(勾选)

□影视类

作品时长

(音、视频类,精确到秒)


□网络类


□平面类


□广播类


主要创作

人员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作品中所任职务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QQ号

E-mail






作品

创意

说明

(100字左右)

作品是否有完整版权

(请注明有或无)

作品制作人姓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鄂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