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1-09-27 13:21:09 点击:4370
鄂大字〔2011〕3号
关于成立鄂州职业大学教师公寓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优化教职工生活环境,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确保教师公寓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鄂州职业大学教师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田巨平
副组长:洪贞银 童长江 饶浩洲
成 员:卫杨春 蒋沁蓓 胡海平 尹传武 夏清山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洪贞银
成 员:高兴国 黄治勇 陶修宁 徐宏伟
主要协助基建工作组理顺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小组之间以及教职工与学校、各小组之间的关系。
2、拆迁分房工作组
组 长:饶浩洲
成 员:王子荣 廖广平 宋其湖 瞿信柏
主要负责了解省、市相关政策导向,制定拆迁安置方案,掌握教职工住户情况,收集教职工意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公寓建设工作组
组 长:胡海平
成 员:姜文华 熊汉锋 汪 洋 但新生 方年祥
主要负责教职工宿舍楼的立项、评估、规划、勘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4、监督保障工作组
组 长:尹传武
成 员:张家文 张 磊 方年祥 郭 浩
主要负责做好1号教学区教职工宿舍的拆迁安置及教师公寓建设的资金管理、资金保障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处,姜文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建立后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基建 教师公寓 领导小组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1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