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1-10-08 15:00:06 点击:4355
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处室: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省教育厅将对我省各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省政府奖学金,以下均同)评审和发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我校迎接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卫杨春 蒋沁蓓
成 员:张家文 张 磊 马凌军 陈永红
朱 冰 秦松涛 汪艳霞 袁开明
余启泉 叶 宏 梁树新 肖德厚
潘宏友 陈建刚 秦 科 李玲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资助中心。
二、迎接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涉及时间段:2007年春季—2011年春季)
(一)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相关政策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
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
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
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6、《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
7、《鄂州职业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情况
1、是否依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学校的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和资助标准是否一致;
3、奖助学金评审是否公开,评审结果是否进行了公示;
4、是否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5、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是否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情况
1、是否存在通过虚假上报学生名单套取资助资金;
2、是否按规定对奖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3、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奖助学金等现象;
4、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足额发给了受助学生;
5、是否存在奖助学金结余资金,结余资金如何处理;
6、是否存在将奖助学金留作班费、让非受助学生平分奖助学金等违规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9月15日—10月15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上报自查情况。
1、院系自查自纠。9月15日—10月13日,各院系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自查、整理2007—2011年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情况。
2、相关处室自查自纠。9月15日—10月13日,财务处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自查、整理2007—2011年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情况;资助中心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自查、整理、分类汇总2007—2011年各项迎检材料。
3、学校检查。10月13日—10月15日,学工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抽调专人对各院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资助中心于10月16日按照检查内容汇总写出自查报告,填写好《湖北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情况自查表》,并于10月17日(星期一)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省教育厅重点检查。10月17日—11月4日,省抽调专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到高校进行重点检查。
(三)省教育厅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问题严重性,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通过此次检查摸清家底,弄清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存在的问题。各院系要在学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以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做好此次迎检准备工作。
2、各院系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检查内容整理材料并写出自查报告,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上报至资助中心,接收人:李玲玲。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奖助学金△ 检查△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