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1-10-09 09:06:31 点击:4371
关于举办鄂州职业大学第十五届
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处室: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体育运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极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师生的体育竞技水平,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举办鄂州职业大学第十五届学生运动会。
本届运动会由教务处主办、体育系承办,学工处、团委、工会、保卫处协办,设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拔河等项目。
希望各院系、各有关处室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运动会,齐心协力,确保本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并把本届运动会开成一次振奋人心、开拓进取、团结奋进、文明和谐、鼓劲育人的盛会。
特此通知。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第十五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体育 运动会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
鄂州职业大学第十五届学生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
鄂州职业大学体育系
三、协办单位
鄂州职业大学学工处、团委、工会、保卫处
四、竞赛项目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拔河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11年10月15日—11月11日
竞赛地点:
(一)篮球比赛在3号教学区篮球场进行;乒乓球比赛在2
号教学区乒乓球室进行;足球比赛在1号校区足球场进行
(二)拔河比赛在1号教学区教学楼前进行
(三)田径比赛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日在田径场进行
六、参赛单位
电子电气工程系、经管学院、机械系、建工学院、医学院、计算机系、外语系、传媒系、艺术系、中职学院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鄂州职业大学2009级至2011级经体检合格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八、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田径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实心球后抛(2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铅球(7.26kg)、1000m)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铅球(4kg)、实心球后抛(1kg)、三项全能(立定跳远、铅球(4kg)、800m)
学生50米男女混合迎面接力(男、女各15人);教职工男子4×200m接力,女子4×100m接力
(二)球类
篮球、足球、乒乓球
(三)拔河
九、参赛办法
(一)各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二)田径
1、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
2、各院系每项男、女各限报3人(中长距离跑项目除外);
3、1500m、男子5000m、女子3000m各院系男、女各限报2人;
4、参加全能运动员不得参加其它单项比赛(接力项目除外)。
(三)球类
1、篮球各院系男子限报一队10人;
2、足球各院系男子限报一队18人;
3、乒乓球各院系男、女各限报一队5人。
(四)拔河
各院系限报一队15人(男子8人,女子7人)
十、竞赛方法
(一)田径采用国家最新竞赛规则
(二)篮球、足球采用小组循环赛,然后进行交叉赛
(三)乒乓球只进行团体赛,采用国家最新竞赛规则
(四)拔河采用双淘汰制
十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各类比赛报名表必须在该项比赛前一周送交到体育系竞赛组,田径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和文字),两种表格必须在10月21日之前发送到体育系电子邮箱(tyx3892870@163.com),各报名表一经上交,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十二、录取名次方法
(一)田径
1、各单项取前六名(包括接力项目);
2、参赛人数不够或等于录取名次的项目减一录取(以秩序册报名人数为准);
3、男、女团体项目各取前4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球类项目取前4名
(三)田径团体总分取前4名
(四)拔河取前4名
十三、计分方法
(一)田径
1、单项前六名按7、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前六名按14、10、8、6、4、2计分;
3、破纪录单项另加7分,接力项目另加14分(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4、球类项目,拔河前四名按28、20、16、12计分。
(二)教职工男子4×200m接力,女子4×100m接力,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四、裁判人员及其它
1、裁判人员由体育系全体教师和体育班部分学生担任;
2、运动会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比赛道德风尚奖各一个;
3、运动会团体总分前4名颁发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