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1-12-01 17:51:47 点击:4371
鄂大保卫〔201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的用电、用火、用油、用汽量日趋增加,诱发火灾的各种可能因素逐渐增多。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北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消防工作重要性
各单位一定要对消防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领会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冬季防火工作列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查找各自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制度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学工处和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利用海报、校园网站等多种渠道宣传消防知识,并择期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保卫处近期要在学生生活区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习,引导学生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宿舍长的模范作用,积极组建学校——班级——宿舍三级消防体系。
三、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本单位目标区域的消防工作做到长期有计划和预案,短期有安排,强化落实防火工作各项措施;对有外来承租、承建的单位,相关单位要将其消防工作纳入责任范围,努力加强管理;保卫处要与各单位签订《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强化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果断解决;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消防长效机制,进一步把消防安全工作抓早抓好,做细做实,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管理,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不断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整治:一是校内食堂餐厅、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各院系实验室、教学用计算机室、语音室,三是学生宿舍、校内教工宿舍,四是图书馆、保密室、档案室、各配电房;要着重检查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易造成重大火灾的,要坚决予以整改,对其他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
五、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一)重点检查部位及重点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部位: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各类机房、实习工厂、娱乐场馆、档案资料室、物资仓库等。
2、重点检查内容: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在位,有无过期、损坏、挪用或被盗等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二)检查时间及组织单位安排
1、自查:由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自查时间12月5日——7日。
2、复查:由学校派出检查组开展复查,要求于12月13日前完成。
为做好消防安全复查工作,学校成立四个检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保卫处牵头,资产管理处协助,负责全校公共部位设施、器材、消防通道、消防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二组:由学工处牵头,宿管服务中心、学生宿管会及各院系协助,负责对学生宿舍、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及娱乐场所的检查及整改;
第三组:由教务处牵头,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协助,负责对教学、实验、图书、查阅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四组:由后勤服务集团牵头,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学生伙管会配合,负责食堂、教工宿舍、配电房、建筑工地的检查及整改。
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因客观条件所限未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和保卫处给予协助解决;检查组对复查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各单位在12月7日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查找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同时写出整改报告于12月9日前报送保卫处治安消防科(电话:0711-5031937)。12月13日前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2、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
3、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学习内容
(以上附件均从保卫处网页的本通知附件处进行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公安 防火 检查 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