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2-04-20 10:43:49 点击:4361
鄂大字〔2012〕3号
关于成立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行企”合作教育委员会的批复
建筑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成立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行企”合作教育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推动我校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同意成立鄂州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校行企”合作教育委员会。
此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批复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