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4浏览次数:43

来源: 时间:2013-06-14 12:11:57 点击:4389

各院系、各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27号),以及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我校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贷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各院系要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通过征文、讲座、演讲比赛等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二、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院系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各院系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配合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协助生源地教育部门督促其及时还款。

三、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各院系要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流程》(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在6月20日前完成2013年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四、完善贷后管理考核通报机制,加大奖惩力度。根据文件精神,针对各院系应届毕业学生贷款确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还款情况,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院系进行表彰;对完成情况差的院系提出批评,并要求上报整改措施。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