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精神,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鄂州职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植涛 洪贞银
副组长:孟宪浩 胡海平 杨殿生 张家文
成 员:高兴国 廖广平 陈中林 陈永红
陈 适 陈建刚 瞿信柏 李玲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各项资助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为副组长为副组长,专兼职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资助金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其它资助工作。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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