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预算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85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鄂州职业大学预算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任:周  

 

副主任:尹传武

 

 员:高兴国  张刚民      程国先 袁江顺

 

陈永红  熊汉锋  曾国清  廖广平  

 

杨家林  熊裕文  樊玉枝  张卫红  万紫胜

 

预算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张刚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计财处负责相关资料准备及初审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对校内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进行合规性审查。采取听取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依据、审议、询问、质询、特定项目调查等方式进行。

 

1.审议收入预算编制情况。对经费的来源进行分析论证,按照应收尽收、积极稳妥的原则,审议各项事业收入、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依据充分、足额到位。

 

2.审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审议年度预算中人员支出标准、范围是否合理;审议定额公用支出额度、标准是否合理;审议各单位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金额测算标准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具体,测算过程是否完整,支出结构是否合理,绩效目标是否科学;讨论各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计划,并提出调整意见。

 

(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进行总结评价和督查,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办法。

 

(三)根据国家财经政策和预、决算管理规定,研究学校在预算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审核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预算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预算工作需要召集。
 
(二)委员会各位委员在讨论和审核时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带有偏袒性。
 
(三)涉及到预算追加、预算调整和被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阐述预算追加、调整理由及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四)集体讨论结果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委员会会议实行投票表决,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2/3(含)方为通过。

 

(五)计财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意见或建议汇总后提交学校决策。
   
特此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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