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发布者:高雅发布时间:2025-08-29浏览次数:10

鄂州职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1.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各类会议、活动的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名义举办和承办的各类会议,包括各类学术性会议和管理性会议。

第三条 学校党政办公室是学校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全校性会议的审批和安排。负责审查会议的必要性和召开方案、审定会议的类型、规模、议题和召开范围、检查会议的筹备情况等。

  1. 办会原则

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力求规范。会议组织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会议组织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政治责任人和第一管理责任人。会议组织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会议的申请、审批、筹备、组织、总结等工作,各协助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会议服务。要强化会议计划,除紧急事项外,有校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组织单位应每周五下班前报至学校党政办公室,申请列入下周会议及活动安排。如有冲突,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会议及活动安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未提前申报审批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另行安排会议,但须先报党政办公室同意和备案。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党政办公室要切实履责、严格把关,不安排领导同志出席一般性活动,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发会议通知。

(二)务实高效。召开会议要主题鲜明、调研充分、内容充实,有明确、务实的预期效果,不得组织召开没有明确目的、调研论证不充分、缺乏实际内容的会议。会议组织单位事先要充分准备,科学安排议程,控制好会议时间,力求开短会。会议发言要控制好发言时间,言简意明,主题集中,力求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得超过1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

(三)严控精简。在保证实效基础上,精简会议数量、减少参加人员。时间相近、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合并或套开。能以文件或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可由副职参加的会议不安排正职参加,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的会议不请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召集的会议一般不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出席。

(四)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会期、规模和经费开支,凡能利用学校内部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到校外召开。学校内部会议活动(包括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除有必要使用会标外,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一般不制作背景板。原则上不在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工作会议不安排礼仪,会议材料统一简装。

第三章 会议审批

第五条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认真填写《鄂州职业大学会议审批表》(见附件1),召开全校党群性会议须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行政性会议须报校长审批。学校组织的全校管理性会议或重大活动由承办单位牵头,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召开。职能部门召集的涉及全校范围的管理性会议,应提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确因特殊情况,由校领导主持召开的全校临时性会议(如临时传达上级紧急通知、部署紧急工作等),由会议组织单位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召开,并事前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各类全校性会议需纳入学校周计划安排,原则上每周一为学校“无会日”。会议组织单位于每周五下班前将会议议程、主要内容、参会人员、拟用场地等报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章 会议组织

全校综合性会议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学校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

学校专题会议按会议内容确定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会议的筹备和组织。若需要其他单位协助,可通过党政办公室协调。

第十条会议组织单位应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会场布置、通知参会人员、安排会议记录,做好报到、签到工作等。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 学校各级各类会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会议中如发现报告内容有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会议组织单位要及时制止,努力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党政办公室及时报告情况。

第十 参会人员须严守会议纪律,切实落实会议要求,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静音模式。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走动、私下交谈或进行其他与会议无关行为。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人代会,更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按照会议通知履行请假手续,并报会议组织单位备案。

第十 参会人员要严守会议秘密,会议中的应予保密事项,不宜公开的事项及会议的不同意见,与会人员须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要妥善保管会议资料,要求收回的应如数交回。

第六章 会议其它方面工作要求

第十会议室使用期间,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等均由主办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会议召开前要预先对室内设备进行检查、调试,会议结束后要确保设备无损坏、丢失。会议室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发现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经测试确认为设备故障时,请及时联系学校党政办公室、资产处安排维修事宜。

第十校综合性会议记录和资料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和资料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按时归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